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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被诉未授权批量开通养老金账户”一审:赔偿储户5000元

更新时间:2025-04-21 17:04发布时间:4周前人气:0

西安一家银行和社区居委会签订《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协议书》后,社区内居民在全程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太华北路支行)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批量开卡的方式,开通了他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他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反映了上述情况,并将工行太华北路支行的上级行——工行太华路支行,诉至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社区内有其他住户告诉郝,自己也出现了类似“被”开户的情况。《陕西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协议书》截图。

综上,工行太华路支行认为自身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澎湃新闻注意到,《协议书》提到,社区居委会向银行提供开户申请人个人信息应取得开户申请人的单独同意。

那么,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居委会是否取得了郝予安同意?1月2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方听明来意后挂断了电话。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此前报道,启航馨苑柏梁社区有多位居民称被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而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则称,对此事不知情。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对前述《协议书》提出质疑,并称他们也不清楚为何上面会有社区书记的签字。

法院:银行未尽全面审查及告知义务

一审判决书显示,西安未央区法院认定事实如下:

2022年10月28日,原告郝予安在工行西安沣东分行开立二类账户。2023年3月23日,被告工行太华路支行(乙方)与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居委会(甲方)签订《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协议书》。此后,工行太华路支行称根据启航馨苑柏梁社区居委会提供的郝予安相关信息,于2023年3月29日为其开立养老金账户,并将开户信息发送至其预留的手机上。但原告郝予安否认收到短信。

2024年5月9日,郝予安发现涉事银行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批量开卡的方式为其办理了银行账户,要求涉事银行提供获取原告个人信息的途径,被告未能告知。郝予安与工行太华路支行、工行太华北路支行交涉未果后,遂诉至法院。

诉讼中,2024年9月23日,工行太华路支行将案涉养老金账户销户。

西安未央区法院认为,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应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银行、支付机构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用户体验改进或者市场调查的,应当以适当方式提醒消费者是否同意。

“本案中,被告在为原告开立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西安未央区法院认为,鉴于被告已将案涉养老金账户已经销户,故对于原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原告相关身份信息的诉讼请求,本案不再处理。被告为原告设立养老金账户的行为,并未对原告的个人信用、名誉造成影响,也未影响到社会大众对原告个人价值的评判,因此原告要求被告登报检讨并道歉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西安未央区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工行太华路支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 元;二、驳回原告郝予安的其余诉讼请求。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郝予安称,对《协议书》真实性等问题仍存在疑惑,他将提起上诉,且会另立案件,将社区等追加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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