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汽水引发关注(网页截图)司法拍卖的小物品(网页截图)
网友觉得这类拍卖标的物过于廉价,是否“小题大做”。实际上,这背后既是法院执行难的体现,也是法院认真努力执行的体现。法院不放弃任何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机会,不以“物小而不为”,这种认真履责的精神值得肯定。
为什么汽水会被拿到拍卖的台面上来?有网友说,这只能表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实在是太少了。还真是这样的情形。据报道,该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无奈地介绍道,目前企业已破产,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见,法院拍卖汽水,法院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报道显示,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该法院不放过每个小额的拍卖品成交背后,为相关案件中受到损失的申请执行人挽回了部分损失。由此也可见法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所付出的努力。
有网友质疑,这类拍卖要消耗司法资源,是否值得。要看到的是,网络司法拍卖为小物件拍卖提供了方便。在网络拍卖中,拍卖相关人并不用向交易平台交付相关费用,实现了零佣金的拍卖模式,同时还具有提高拍卖效率高的优势,这为小物件的拍卖创造了条件。据法官介绍,相比于拍卖房屋、汽车等物品,此类小物品可以不用检验,如此一来便可节省一大部分成本费。拍卖也是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哪怕是从被执行人那里查封扣押上来的物品价值只有1分钱、1角钱也需要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会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如果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拍卖财产时,还会进行查封扣押拍卖。
这就解释了小物件的司法拍卖并非多此一举,是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应有之义,并不离谱。当然,如果小物件比较多,也可以采取打包拍卖的方式,既节省司法资源,还能提高拍卖效率。对这类小物件的拍卖,不妨多一些理解,要看到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