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宏观按美元计值,2024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顺差2884亿美元。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进出口顺差4349.9亿美元。
贾宁解释称,国际收支货物贸易反映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所有权转让,通俗讲就是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买卖货物的情况,而海关是统计货物出入我国关境的情况,并不考虑货权变化。
以常见的加工贸易为例,如果境外企业提供全部原材料,委托境内企业加工组装,成品归外方所有,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变化,国际收支并不统计。但因为货物进出了关境,海关按照货物的全值统计进出口。如果是境外跨国公司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制造,并且成品直接在境内销售,由于货物始终在境内流转,则不计入海关统计,但由于货物在境内直接销售时,货物所有权已经从境外跨国公司转到境内主体,就需要计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的进口统计。
此外,贾宁表示,两类统计的计价原则也不同。国际收支是统计货物本身的价值,剔除了运输和保险等服务费,而海关出口按离岸价统计,进口按到岸价统计,也就是说进口包括了运费和保险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作为全球贸易和消费大国,贸易业态多样、贸易模式复杂,国际贸易中货物买卖与货物跨境相分离的情况日益普遍,两类数据差异自然也更明显。”贾宁说。
他提到,为更全面和准确统计国际收支货物贸易,从2022年开始,外汇局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使用更符合货物买卖原则的企业直接申报数据。世界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都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一标准编制。今年上半年,对华第四条款磋商时,基金组织认为我国货物贸易新的编制方法解决了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更贴合国际收支统计原则,对此表示充分认可。近期,在中美金融工作组专题会上,外汇局也与美国财政部就统计问题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未来,外汇局将持续跟踪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向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